为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反映深圳军民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采撷军民一家亲的美好瞬间,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评比检查,深圳市双拥办、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联合举办“双拥杯”摄影大赛,面向全市征集参赛作品。
一、征稿内容
反映深圳军民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政军民团结的摄影作品。
二、作品要求
黑白、彩色照片均可,单幅、组照不限,但必须突出深圳特色、军民风采;内容清新健康,富有时代气息,形象生动,情感真挚;提倡新近作品;在各类摄影比赛中的获奖作品,来稿时需注明。一律精放8×10英寸,数码相机拍摄的也要精放8×10英寸,不要装裱,作品背后请注明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三、奖励办法
金奖1幅 奖金2000元颁发奖杯和证书;银奖2幅 各奖金1000元 颁发奖杯和证书;铜奖3幅 各奖金600元颁发奖杯和证书;优秀奖60幅 各奖200元颁发证书。
四、截稿日期和展出时间
1.2006年7月20日至2006年12月15日;
2.2007年1月展出获奖和优秀作品。
五、收稿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群众艺术馆四楼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联系人:刘对现 电话:26599518 83240210)。
六、作品评审
截稿后由摄影界专家和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评比结果。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摄影作品必须是本人创作拍摄的,不得冒用或者部分冒用他人作品。
2.入选作品,不按要求送交底片或30MB电子文件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获奖资格。
3.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入选作品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使用未入选稿件按标准支付稿费。
4.有关作品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
八、其他问题
参赛着到收稿地址报名并领取参赛证,凭参赛证到有关单位进行创作。参赛者在拍摄过程中,要尊重被摄单位或者本人的意见,尽量不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对于在拍摄过程中出现的事故纠纷由作者自行处理。活动详情请登录:深圳民政网(www.szmz.sz.gov.cn)、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网(www.szphoto.com.cn)、中国深圳摄影艺术创作网(www.czwphoto.com)查询。